关于我校省高等职业教育首批高水平专业群
验收自评材料的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高等职业教育首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及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29号)文件要求,我校省首批高水平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群”和“艺术设计专业群”开展了自评验收工作。两个专业群建设团队全面梳理了专业群立项以来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撰写了自评报告,填报了《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经审核,认为专业群提交的相关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同意提交省教育厅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到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515-89966223。
附件:
1.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期满验收自评报告(学前教育专业群).pdf
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学前教育专业群).pdf
3.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期满验收自评报告(艺术设计专业群).pdf
4.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艺术设计专业群).pdf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