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2019年春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于6月26日-7月5日进行学期期末考核。考核分“考查”和“考试”两种类型,为科学有序地组织好学期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有效促进优良学风、教风的形成,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程及要求:
6月26日—7月2日为考查阶段。这一阶段,各科老师均要按课表到班上课、随堂考试或讲评试卷。
未安排为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课程。考查课程的考核内容、办法及成绩评定标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平行班联考的课程,须在6月25日之前报相关学院,由各学院统筹安排考场和监考等事宜。命题、阅卷、印分等由各任课老师负责。
考查课程的成绩由任课老师负责评定。成绩必须公平、科学、真实、合理,各科各班级的学生成绩必须合理分布、均分适中、基本符合统计规律。评定的成绩于6月26日—7月5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纸质稿同时上报各学院教学秘书)。上报的成绩必须经学院教学主任审核签字。网上选修课按有关规定考核。
二、考试课程及要求:
1、命题阅卷:
考试课程分为校级考试课程、学院考试课程两种,所有考试课程必须实行教考分离,校级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学院考试课程由各学院组织统一命题;考试监考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编排;校考的语、数、外课程的试卷批阅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他课程由各学院组织相应教研组统一时间、地点集中流水阅卷,并将阅卷安排表于7月3日前报教务处和质评中心,教务处、质评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登分工作由各课任老师于7月10日前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签字交学院备查。学院收到各班级各科的期末考试成绩单后,应组织审核,最终应由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质评中心各一份(可复印)。
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由各学院收集、存档,以备教务处、质评中心检查。
校级考试课程最终由各学院统计(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12日前将电子稿、纸质稿由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质评中心各一份。
2、考试时间
7月3--5日为考试阶段,课表课停上,所有考试须在7月5日上午结束,不得提前、推后。
为便于统一组织,建议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两场考试(每场90分钟),时间为:
上午第一场 8:00— 9:30; 上午第二场 9:50—11:20
下午第一场 13:30—15:00; 下午第二场 15:20—16:50
3.试卷要求
试卷要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要聘请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老师命题。命题要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方面。既要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查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试题份量要足、覆盖面要广、区分度、难宜程度都要控制在比较科学的范围内。各学科的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都应有个恰当的比例(主观性试题的比例一般应在30%以上),试卷至少要有5种题型,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主任审批后方可送印,为节约成本,试卷一律双面印刷,不可多印。
每门课程必须出A、B两份试卷,两份试卷的难易程度应该一致,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近三年重复率不得超过50%。各专业应安排3-4门考试课程,如校级考试课程不足4门,由各学院按本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补齐,校级考试课程安排表见附件7。
4、成绩评定与录入
考试科目的学期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未组织期中考试的科目:
学期成绩 = 平时成绩×40% + 期末成绩×60%
有期中考试的科目:
学期成绩 = 平时成绩×30% + 期中成绩×30% + 期末成绩×40%
各科任课老师必须在考试开始之前将各班学生的平时成绩登录系统并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平时成绩必须公平、科学、真实、合理,各班级各科的平时成绩也必须合理分布、均分适中、基本符合统计规律。本学期考试各科平时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时间是6月26日—7月5日,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时间为7月6—10日。
5、资料上交
按相关规定将考试试卷、考试分析、工作量统计等资料收齐存档或按时上交。
6、其它事项
各学院要坚持公正、严谨、周密、及时等考核工作的原则。要分工合作、协力贴心,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操守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成绩考核评定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各学院要妥善组织力量,协调安排好考务人员,全面统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好考场布置、命题、审核、印卷、分装、监考、巡监、阅卷、登分、录入统计、成绩报告、质量分析等一系列工作。
各学院要在考前专门召开考务会议,各班级要在考前专门召开主题教育班会,认真学习《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第九章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以及《学生手册》中“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七条”,营造认真复习考试的氛围,狠抓考风考纪,把监考、环境卫生、门窗开关等工作细节都落到实处。
各教研室要充分负起课程与专业发展之职责,对于考试工作,要从课程教学的学术角度把好关,确保考试内容、办法、命题、阅卷等环节的科学性,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目的。
请各学院、各公共教研室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试卷封皮
附件2:试卷模板
附件3:评分标准
附件4:考试命题审批表
附件5:成绩分析表
附件6:校级考试课程质量分析表
附件7:校级考试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 质评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