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公共教研室:
按照学校2018年秋学期教学工作计划,2019年元月9-18日进行学期期末考核。考核分“考查”和“考试”两种类型,为科学有序地组织好学期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有效促进优良学风、教风的形成,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查科目及要求:
元月9日—15日为考查阶段。这一阶段,各科老师均要按课表到班上课、随堂考试或讲评试卷。
未安排为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的考核内容、办法及成绩评定标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平行班联考的课程,须在元月9日之前报相关院系,由各院系统筹安排考场和监考等事宜。命题、阅卷等由任课老师负责。
考查课程的成绩由任课老师负责评定。成绩必须公平、科学、真实、合理,各科各班级的学生成绩必须合理分布、均分适中、基本符合统计规律。评定的成绩限元月10日—18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纸质稿同时上报各院系教学秘书)。上报的成绩必须经院系教学主任审核签字。网上选修课按有关规定考核。
二、考试课程及要求:
1.时间及科目安排
元月16--18日为考试阶段,各院系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课程集中考试,课表课停上。三年制专科一年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由相关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安排在16日上午第一场、下午第一场、17日上午第一场考试。其余由各院系统筹安排,所有考试须在元月18日结束。
为便于统一组织,建议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两场考试(每场90分钟),时间为:
上午第一场 8:00— 9:30; 上午第二场 9:50—11:20
下午第一场 13:30—15:00; 下午第二场 15:20—16:50
2.试卷要求
试卷要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要聘请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老师命题,要实行教考分离。命题要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方面。既要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查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试题份量要足、覆盖面要广、区分度、难宜程度都要控制在比较科学的范围内。各学科的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都应有个恰当的比例(主观性试题的比例一般应在30%以上),试卷至少要有5种题型,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主任审批后方可送印,为节约成本,试卷一律双面印刷,不可多印。
3.成绩评定办法
考试科目的学期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未组织期中考试的科目:
学期成绩 = 平时成绩×40% + 期末成绩×60%
有期中考试的科目:
学期成绩 = 平时成绩×30% + 期中成绩×30% + 期末成绩×40%
4.平时成绩评定与上报
各科任课老师必须在考试开始之前将各班学生的平时成绩登录系统并报送院系教学秘书处。平时成绩必须公平、科学、真实、合理,各班级各科的平时成绩也必须合理分布、均分适中、基本符合统计规律。本学期考试各科平时成绩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或上报)时间是元月9—15日,期末成绩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或上报)时间为元月16—22日。
5.集中阅卷安排
有考试任务的相关教研室元月16日起进行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有平行班级的必须集中流水阅卷。
6.资料上交
按以往的相关规定将考试试卷、考试分析、工作量统计等资料收齐存档。
7.其它事项
各院系要坚持公正、严谨、周密、及时等考核工作的原则。要分工合作、协力贴心,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操守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成绩考核评定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各院系要妥善组织力量,协调安排好考务人员,全面统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好考场布置、命题、审核、印卷、分装、监考、巡监、阅卷、登分、录入统计、成绩报告、质量分析等一系列工作。
各院系要在考前专门召开考务会,各班级要在考前专门召开主题教育班会,认真学习《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第九章“课程考核工作”和《学生手册》中“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七条”,营造认真复习考试的氛围,狠抓考风考纪,把监考、环境卫生、门窗开关等工作细节都落到实处。各任课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输入系统,并将原始成绩单等送教学秘书存档,逾期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处理。
各教研室要充分负起课程与专业发展之职责,对于考试工作,要从课程教学的学术角度把好关,确保考试内容、办法、命题、阅卷等环节的科学性,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目的。
请各院系、各公共教研室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一:试卷封皮
附件二:试卷模板
附件三:评分标准
附件四:考试命题审批表
附件五:成绩分析表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